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青藏高原实施的又一项重点生态工程,意义重大。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冰川最多、湖泊面积最大、河流发育最多的地区,水资源总量和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均居全国各省(区)之首。西藏生态系统类型独特多样,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是世界上山地生物物种最主要的分化和形成中心,拥有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西藏独特的气候特征、地理位置和多样的生态系统、丰富的生物资源,使其成为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调节器,成为维系高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周边地区生态平衡的重要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
党中央、国务院和西藏自治区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逐年加大对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力度。“十五”期间投资了32.1亿元,“十一五”头三年已投资32.5亿元。自治区基本建立了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先后实施了退牧还草、人工草地建设、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据介绍,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整体推进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2005年5月,西藏自治区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组织编制了《规划》,并于2006年2月报请国务院审批。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规划》,加大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西藏各类生态系统自然恢复,维护生态功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是改善西藏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广大农牧民增收,保障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为保护和建设西藏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确定了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支撑保障3大类10项工程。生态保护方面共包括5项工程:一是天然草地保护工程,实施退牧还草和鼠虫毒草害治理;二是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工程;三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建设工程;四是重要湿地保护工程;五是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工程。生态建设方面共包括4项工程:一是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二是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地改良工程;三是防沙治沙工程;四是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在支撑保障方面,实生态安全屏障监测体系工程,建设地面生态监测站和地面观测点。
《规划》目标是到2030年,西藏自治区的退化草地和草原鼠害基本得到治理,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的治理面积大幅度提高,大江大河源头区、重要湖泊、湿地、河谷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传统能源替代,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呈现协调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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