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大鲵资源保护,规范“养殖大鲵”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管理,9月18日,受农业部委托我会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第二期大鲵养殖及其产品经营利用标识管理培训班。农业部渔政管理局副处长姜波、工商管理总局市场司处长柳晓、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秘书长周晓华等出席培训班。北京、山东、贵州、陕西等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大鲵养殖企业代表共60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对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了讲解,对大鲵养殖及其产品标识管理系统,大鲵标识牌、标识签使用方法和实际操作演示进行了培训,并就大鲵及其产品标识管理系统管理相关知识进行了现场交流。
自2015年6月1日起,国家实行对养殖大鲵的经营利用采用标识管理,目前,全国有400余家养殖企业申报了养殖大鲵标识牌,核发44万余个,有30余家加工企业申领了养殖大鲵标签21万余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