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受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以下简称“分会”)于8月15日-16日在新疆伊犁举办了第二期野生动物保护法培训班。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巡视员聂新、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曲新久、长江航运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沈涛、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王立中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以及执法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以及国家级、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等有关代表近3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开班仪式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讲话并指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多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各地方渔业主管部门,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但是目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仍很严峻,资源衰退的总体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逆转,重要栖息环境仍面临威胁。希望通过培训搭建一个沟通与交流的平台,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形势、理解政策,进而更好地开展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培训班上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环处张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长江航运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沈涛以及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张清分别对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政策法规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行政审批和特许利用管理、野生动物刑法保护之司法解释与司法适用、渔政执法的取证规范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相关省、市代表也分别对其省、市内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分享有关案例。
通过学习、交流,大家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政策法规以及目前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形势和执法态势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今后日常管理的各项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相信能给从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审批、执法等工作的人员带来启发和思考。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能够进一步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